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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提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之替代證券,係指依法令或因發行證券者之決定,替代原提存有價證券之證券而言,原提存之可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公司股票;原提存之公司股票,因公司減資、更名、合併、併購、分割而換發之股票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