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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6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司法院定之。
本法未規定及新增之非訟事件,其處理辦法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