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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4 條
拍賣公告,應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或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拍賣公告,應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