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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費用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因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為準;如僅係典價之爭執,以原告主張之利益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