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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直轄市自治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八條制定之。
直轄市 (以下簡稱市) 之自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
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