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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院(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原始憑證分為下列三類:
一、外來憑證:自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給與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由該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