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黨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為行政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