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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各機關協助特種勤務應配合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配合協助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特種勤務任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