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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官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法官評鑑委員會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移請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適當之處分時,該職務監督權人應將後續處理情形函知法官評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