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投資計畫之事業投資收入。
三、貸款計畫之融資業務收入。
四、本基金財產管理及處分收入。
五、本基金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