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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