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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及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