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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期限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辦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所定智慧財產案件之期限,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