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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一般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院所屬各機關首長、主管人員、經管人員更迭,或機關分立裁併、辦理交代時,除遵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外,應依照本細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