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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為調查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到院說明。
為前項邀請時,得檢附聲請書影本或相關資料。通知關係人或有關機關說明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