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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基金會得按經費狀況,依事件類型,決定法律扶助種類及其代理、辯護或輔佐之施行範圍。
前項施行範圍之辦法,由基金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