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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員考勤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立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因事因病等情形不克到公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如因特殊情形須補辦請假者,應於次日辦理,逾期以曠職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