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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所稱交由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之計畫,指符合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之重大公共建設。
前項重大公共建設之範圍得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離島特殊環境需要,酌予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