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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禁治產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八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