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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辦理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廠商承辦專案管理,其實際提供服務人員應於完成審查之圖樣及書表上簽
署。
前項所稱圖樣及書表,包括技術服務廠商提出之預算書、設計圖、規範、
施工說明書及其他依法令及契約應提出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