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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申訴會委員、執行秘書、工作人員、諮詢委員及學者、專家因經辦、參與
調解事件,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
應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