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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機關因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需委託廠商辦理前條專案管理者,應先擬具委託專案管理計畫,載明下列事項,循預算程序編列核定後辦理:
一、計畫之特性及執行困難度。
二、必須委託專案管理之理由。
三、委託服務項目及所需經費概估。
四、廠商資格條件或評選項目。
五、委託專案管理預期達成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