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行政院應根據前條核議之結果,依第四條、第五條之規定,編列本條例各
該年度特別預算案,附具第六條各項書件及報告,送請立法院審議。已依
本條例執行之計畫於次年度仍列入特別預算案時,應另附上一年計畫執行
績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