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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機關發行之出版品,除依有關法令分送外,應送行政院研考會及國家圖
書館各二份,行政院秘書處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