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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各機關辦理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者,應逐年檢討評估廠商契約履行情形
;如有未履行或未達約定之服務水準者,應要求檢討改進;必要時,由各
機關依約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