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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台幣。(如相對基金及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貸款或贈款所購器材(以下合併簡稱美援器材)之使用及移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