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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產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總務處財產管理單位,至少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時,實地盤點庫存財產一
次,必要時並應隨時抽查或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