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研究計畫,指各機關依業務需要,動用公務預算或其主管
運用屬政府所有之基金作為研究經費,委託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團體或
個人執行具研究性質之計畫。
各級行政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之合作研究,具有委託
性質者,準用本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