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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中長程計畫,係指中程施政計畫、長程個案計畫及中程個案計
畫。
前項各種計畫之定義如下:
一、中程施政計畫:依據各機關中程施政目標,訂定期程為四年之綜合策
略計畫。
二、長程個案計畫:以業務功能別,依據長程施政目標,訂定期程超過六
年之個案計畫。
三、中程個案計畫:以業務功能別,依據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並配合長
程個案計畫,訂定期程為二年至六年之個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