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2 條
各機關宿舍之核借,應視宿舍種類等級,依照請借登記先後,以積點多寡
決定借用順序。
前項核借宿舍,由各機關就請借人之職務、職等、年資、眷口 考績 (成
) 等項自行訂定積點標準,無法計點者,得以抽籤方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