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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6 條
本規則所稱車輛管理,係指各機關供公務使用之各種車輛 (以下簡稱公務
車輛) 登記檢驗、調派使用、油料管理、保養修理、報停報廢、肇事處理
及駕駛人之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