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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小型勳章頒授暫行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文職小型勳章,如有遺失,得呈請補發,原章查獲時,應即繳還註銷,其
補領手續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