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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文書檔案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檔案管理資通訊技術規範之研訂及執行。
二、文書檔案管理資通訊系統之整合、協調、推動、輔導及技術研發。
三、公文電子交換資通訊系統之整合、協調、推動、輔導及技術研發。
四、國家檔案管理資通訊系統與網站之規劃、建置、管理、維運及推動。
五、電子檔案長期保存環境管理、技術諮詢服務、研發及維運。
六、文書檔案資訊整合管理服務平台之資通訊系統與網站之規劃、建置、管理、維運及推動。
七、本局資通訊技術、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八、本局資通訊安全規劃及推動。
九、本局資通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文書及檔案資通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