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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中央研究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收入歸屬本院部分。
二、外界補助、委託及合作計畫之勞務收入。
三、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院育成中心收入。
五、受贈收入。
六、本基金孳息收入。
七、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