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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學者專家委員出缺時,由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按出缺名額各推舉人選送司法院院長補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