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本院為應業務需要,設下列任務編組:
一、性別平等會:幕僚作業由性別平等處辦理。
二、消費者保護會:幕僚作業由消費者保護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