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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各機關於年度中須調整預算員額配置時,除因機關改隸、整併、調整或配合各類業務推展調整之預算員額由本院逕行核定外,應由各機關就業務消長情形及實際需要,於原配置各該人力類型預算員額額度內,報請本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