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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特種勤務警衛事項。
二、特種勤務危安情報事項。
三、特種勤務訓練事項。
四、特種勤務通信及資訊事項。
五、特種勤務內部保防及安全有關事項。
六、特種勤務行政及後勤事項。
七、其他有關特種勤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