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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資訊安全情報蒐研有關事項。
二、本局資訊安全政策制訂、管制及防護有關事項。
三、本局資訊安全事件研析及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四、本局情報工作資訊化有關事項。
五、情報資訊作業協調事項。
六、本局資通安全委員會秘書業務。
七、其他有關資訊安全及其情報蒐研與情報工作資訊化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