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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國家情報專業獎章定名為磐石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分為一等至三等,一等為領綬,二等及三等為襟綬,各等分三級;除特殊情形者外,初授均為三等三級,並得因積功晉等。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