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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公務員領有本獎章者,退休(伍)或死亡時,發給獎勵金:
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軍職人員依國防部規定之軍種獎章標準核給。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以外之公務員,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