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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保密裝備故障時,應循維修機制送修,嚴禁私自拆解檢修。
前項故障裝備屬不堪修復時,由主管機關辦理報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