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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前條第一項錄音、錄影內容除去之相關規定,由保管錄音、錄影內容之法院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