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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69.07.19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司法院為審議法官人事案件,建立公正人事制度。依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
條之規定,設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