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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議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會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各處處長得列席委員會議,必要時,並得指
定本會參事、顧問、主任及有關人員或邀請下列人員列席:
一、行政院相關業務單位主管。
二、有關機關人員。
三、專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