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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 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 關於組織編制、員額、職務之設置與歸系、異動及管理之辦理事項

(三) 關於職員任免、遷調及銓審動態之辦理事項。
(四) 關於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辦理事項。
(五) 關於人事人員之管理事項。
(六) 關於職員薪給、待遇及福利之辦理事項。
(七) 關於職員考核、差假、勤惰及獎懲之辦理事項。
(八) 關於職員訓練及進修之辦理事項。
(九) 關於職員退休、資遣、撫卹、公保及全民健保等之辦理事項。
(十) 關於約聘 (僱) 人員離職儲金之辦理事項。
(十一) 關於人事資料之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事項。
(十二) 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