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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委員會議議程依左列次序編列,於會前分送各出席及列席人員:
一、報告事項:
(一)上次委員會議議決案件執行情形報告。
(二)本會重要措施。
(三)專案研究或重要工作進度報告。
(四)委員報告。
二、討論事項。
三、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