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採訪規則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新聞媒體採訪人員於本會採訪時,應遵守本會相關規定,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辦公及干擾會議進行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