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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聽證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參加聽證會人員,如有不實之陳述,或所提供之文件、資料,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得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