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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審查會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審查會應依大會日程表規定進行,並通知被提名人到會。
審查會如有延長日程之必要時,由審查會報請主席團提交大會決定之。